绍兴县教育局文件
绍县教普[2008]67号
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实施方案
各普通高中、镇(街)教管办、初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08]67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绍市教普字〔2007〕38号)精神,参照2008年绍兴市区体育中考方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大力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通过体育中考,引导学校大课间活动和体育艺术“2+1”项目的深入开展,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好地为学生健康服务,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有利于激发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兴趣,有效增进学生身心健康,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实施原则
体育中考事关大局,应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体育中考考试项目设置,应体现科学性、选择性、实效性原则;考试方法应体现安全性、可操作性原则;考试标准应体现公平性、普及性原则。
三、实施依据
依据市体育中考项目设置及评分标准,参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结合绍兴县学校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四、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体育中考领导小组,由局长许义平任组长,局长助理李建忠任副组长,张长江、张国伟、王屹川及各镇街教管办主任为组员。
五、考试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县200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考生(含往届毕业和外地毕业的考生)都应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体育平时成绩1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水平5分、运动技能素质20分,共三部分计40分。
1、体育平时成绩。2008年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按初三学年评定,分值为15分;评定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自行制定,重点评定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和出勤率(建议:体育课出勤、表现6分+课间操出勤、表现3分+课外活动出勤、表现6分)。学校评定学生分数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由学校测试成绩并按初三年级测试成绩计分,各校应在去年上报的成绩基础上允许学生重测,并确定最终成绩(县教育局将进行抽样督查)。成绩达到优秀、良好得5分,及格得4分,不及格得3分。所给定学生成绩也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3、运动技能素质测试。每位学生测试两个项目,在必选和自选项目中各测一项,自选项目由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选定,以鼓励学生掌握该项目运动技能为主要目标,测试按《2008年绍兴县体育中考项目测试的几项说明》(附件1)要求进行。
必选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由教育局组织测试,根据实际测试成绩评分,并当天公布学生成绩,接受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自选项目:引体向上(男)或艺术体操(女);篮球运球上篮;排球垫球;足球颠球;乒乓球对墙打;武术;健美操;一分钟跳绳。由各校自行组织测定,具体测定日期另行通知,教育局将派员进行现场监督。所给定的学生成绩也必须数出有据,由学生签名后上墙公布。
各校学生必须以校为单位,按准考证号顺序填写好《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报名统计表》[附件2],报县教育局普教科张国伟老师。5月中旬,教育局统一组织必选项目的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中如发现考生有代考等舞弊行为的按中考考务制度处理。
七、关于免考、补考的要求
1、免考。对丧失运动能力的身体残疾学生、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和学校证明,可免除体育考试。对患有心脏病及其他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疾病学生,学校应充分了解,并及时和家长沟通,建议学生免考或缓考。患病学生经鉴定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仍能坚持力所能及锻炼的,体育平时成绩和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可计满分(20分),运动技能素质成绩按60%计分(12分)。
免考考生需在体育中考报名期间办理相关手续,过期不予受理。免考审核程序如下:
(1)考生提出申请并填写《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考试免考登记表》(附件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
(2)学校对提出申请免考考生进行认定,将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学校公示三天,并上报县教育局普教科;
(3)由普教科对免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后,上报招生办;
(4)县招生办对免考考生进行复查、备案。
2、凡在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中,获得县级及以上比赛单项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必选或自选项目中的同类项目,免测项目所在类成绩计满分(10分)。市体育传统学校所列运动项目,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可免测运动技能素质测试中的自选项目,免测成绩以10分计。
3、在考前确因伤、病及女生例假暂不能参加规定时间考试的学生,可申请补考并填写《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考试补考申请表》(附件5),经县教育局体育中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补考。补考的具体内容、标准、方法不变,时间另行通知。
八、几点要求。
1、各镇(街)教管办和学校领导要加强对本次体育中考工作的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切实把测试标准、程序等及时传达到各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增加透明度。
2、考务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标准、公正、公平。认真参加测试业务培训工作。
3、测试成绩必须当天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接受学生监督。学生对自己或同学的成绩有异议的,须在上墙后当日书面提出。
4、加强对考生测试前的教育,对秩序、场地、器材等安全工作要认真检查,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测试期间要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千万不能麻痹大意。考点要落实好医务人员,做到措施到位,万无一失。
5、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考前按要求编印好考务手册(40份)。
6、考生统一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08年绍兴县体育中考项目测试的几项说明》
2、《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报名统计表》
3、《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成绩登记表》
4、《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免考申请表》
5、《2008年绍兴县初中毕业生体育中考补考申请表》
绍 兴 县 教 育 局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初中 体育中考 方案
报: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县“两个更加”办公室,孙云耀、张荣社同志
送: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