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分哪几种形式?
1、 五年制高职,学制:五年,学历:专科。
2、 三、二连读高职,学制:五年,学历:专科。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制:一般为三年,学历:中专。
二、五年制高职与三、二连读高职招生的区别是什么?
五年制高职,在录取的高职院校学习,毕业时颁发五年制高职院校毕业证书。
三、二连读高职,是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挂靠高职院校的联合办学形式,前三年按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要求学习,后两年按照高职院校有关要求学习,毕业时颁发挂靠高职院校毕业证书。
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何时何地报名?携带什么证件?
1.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0日至24日,逾期不予办理。
2. 报名条件:考生必须具有我市正式常驻户籍。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对象为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初中升学考试并且成绩达到一定要求方具录取资格。第一次录取时,报考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和普通中专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中专)。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中考第二次录取的有关规定,参加其他类别中考招生的第二次录取。
3. 报名地点: ①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分县区招生计划的院校,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集体组织,到初中学校所在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②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有分县区招生计划的院校,则必须到常驻户口所在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市内四区户口考生可在市内四区学校所在区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③往届生和外地回青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到户口所在区、市招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4. 报名须携带的证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外地学籍考生须持《2009年外地回青岛参加初中学业考试考生学籍(成绩)证明》)报考。
往届生持初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街道或居委会介绍信报考,介绍信须写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政治面貌、毕业学校及时间、是否同意报考等内容。
报名时,市内四区初中学校,应将报考普通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单》交给区招考办。
四、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能否兼报?普通中专录取成绩如何计算?
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不能兼报。
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录取时只计6月11日——13日的考试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六科,总成绩为605分(不含英语口语和体育成绩)。
五、未参加中考,能否参加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录取?
未参加中考的初、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不能参加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的招生录取。但可直接到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注册”入学,取得中专学历。
初中考生可凭初中毕业证或义务教育证书到招生学校报名。高中毕(结)业或同等学力的考生,可报考在青岛市招考办公布的计划中,标有“高中”字样的学校和专业,考生可凭高中毕(结)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到招生学校报名。
六、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什么?
考生填报志愿,要以青岛市招考办公布的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详见有关报纸)为准。未列招生计划的学校不予安排招生。
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的报名程序是什么?
报考采用电子档案,用数码相机现场照相,考生的所有报考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具体报名流程:首先,由区、市招考办审查考生所持证件;然后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三是考生现场数码照相并领取《五年制 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卡》(以下简称“《报名信息卡》”);四是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五是考生将填涂好的信息卡交信息录入处并打印《确认单》,六是考生核对《确认单》各项信息,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七是符合办理特殊考生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填报《青岛市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及普通中专招生特殊考生审批表》。
考生志愿须填报在《报名信息卡》上。志愿共分2个批次,分别是“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批”和“普通中专批”,录取时按照先录取“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批”,然后再录取“普通中专批”的先后顺序录取。五年制和三二连读高职可报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三年制普通中专可报2个学校顺序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一个考生在本年度只能被录取一次。录取时,按照录取的批次和顺序志愿,已被前面批次和顺序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后面的志愿录取。请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志愿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的结果,一律不予更改。考生应按照自己的个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本人如果由于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填报的志愿,经本人签字后,同样要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其他人不得代签。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个别学校在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要报考。需要面试及专业考试的由招生院校确定。
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有哪些照顾政策?办理程序如何?
(一)下列考生在录取时可以降低分数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须经县级以上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总分低于招生学校投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 烈士子女考生,须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总分低于招生学校投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考生,经县级以上基础教育部门审核,总分低于招生学校投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统称“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须经县级以上侨办或台办审核,总分低于招生学校投档分数线以下1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获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生,考生凭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无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任何一项的,均不得认定为省优秀运动员),到区、市招考办办理特殊考生审核手续,总分低于招生学校投档分数线以下20分之内的,可以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同时具备上述几项条件,按其中最高项计算,不累计计算。未按规定办理特殊考生审批手续的考生,不予认可。
(二)办理程序:考生在报名点领取《特殊考生审批表》,并负责填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考生于5月26日前交区、市招考办。区、市招考办汇总后,报市招考办审查盖章。其中省优秀运动员还须上报经区、市招考办审核盖章的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九、报考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的成绩及录取结果怎样查询?
可登陆青岛市招生信息网(网址:www.qdzk.gov.cn), 或拨打16828555信息台查询。
十、中考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怎么办?
中考录取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第二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