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 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统一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身份证,按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试试室、座位号、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须携带 2B 铅笔和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除 2B 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生不得穿制服进入试室考试。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在指定位置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位置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并将“考试条形码”粘贴在指定位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必须用规定的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不在答题卡指定的各题目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其答案无效。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一0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