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于4月27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成绩,供考生本人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向报考院校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漏评、误评,积分及统分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招生院校确定录取名单后,须于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结果须于6月底前在招生院校网站上公布。6.录取通知书于6月寄出,由招生院校寄给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再由学校转交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