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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教育局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芜湖市教育局 2008-4-26 11:08:59

教招〔20085

 

关于做好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周济部长在教育部“2008年度职成教工作会议暨中职招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08]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努力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和任务。2008年我市中考中招工作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巩固中考中招改革成果,全面、深入地实施阳光工程,扩大高中阶段招生总体规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的中考中招为指导思想,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力争实现使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0%以上、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11)的工作目标与任务。

(二)强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为确保工作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巩固改革成果,今年我市将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统筹力度,进一步强化我市现行的规范统一的管理体制和透明有效的运行机制,继续实行“市县统一,以市为主;市县联动,统分结合;集中招生,分批录取”的组织形式;进一步强化素质教育导向,积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开展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坚持实施“一次报名、一次考试、一张志愿表、一条龙录取、一份录取通知书”的“五个一工程”,统筹管理各类学校(含行业办学)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实行计划审核、投档、录检、监察、材料打印等“五环运行”的录取工作程序,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坚持优质高中指标分配到校政策,将省级示范高中60%统招指标(芜湖县为100%)切块分配到校。进一步完善中考报名、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籍、普高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报名“五号统一”管理,统筹中招录取、高中阶段学籍和高考报名管理;进一步完善今年的考生电子档案制作工作,确保中招网上(局域网)录取的顺利进行。

二、全面深入推进“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各级招生部门、各相关学校要把“阳光工程”的精神和内涵真正融入到中考中招日常管理工作中去,把切实维护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建立以“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要继续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学校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信息公开、招生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的“八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要将招生学校的相关资格、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及学费标准等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让考生、家长周知。

(二)建立以“八公示”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并完善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含切块)考生资格公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公示、保送及免试直升生资格公示、政策照顾加分公示、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考生名单公示、日常体育锻炼成绩公示、应历届生届别公示、普高新生学籍公示的“八公示”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公示制度,自觉增加工作透明度,实施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

   三、建立、健全宣传和引导机制,夯实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的群众基础

(一)加强引导,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升学指导。各县、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健全引导机制,正面引导社会宣传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氛围。各单位要根据我市《中考中招政策培训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拟定本单位的政策培训工作计划,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必须将2008年市高中阶段招生《报考指南》发至学生手中并对学生进行不少于六课时的宣传、培训、指导和政策解读。相关工作人员要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及其监护人围绕提高升学率、优化职普比等方面开展深入细致、正确的升学指导和相关政策讲解工作,引导考生积极、合理填报志愿,确保志愿的填报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中职招生规模。各县、区教育局,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主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夯实扩大中职招生规模的群众基础。要将中职招生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各单位尤其是农村中学,要针对初中毕业生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中职学校招生的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我市中职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大力宣传中职教育国家资助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中职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学校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影响力,帮助考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在全社会营造出有利于中职招生、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初中毕业学校要通过多种生动、有效的宣传形式如家长会、校会、班会及校内公告栏、班级黑板报等大力宣传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义,将中招政策尤其是中职招生政策、程序等相关内容宣传到位。要积极主动地向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中职学校的办学特点、合作办学情况、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和就业情况以及毕业生的典型人物等,积极引导学生报考职业学校,努力扩大我市中职招生规模。

四、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要继续将中招工作列入各县、区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将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升学率特别是到中职学校的升学率作为考核各初中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评估指标。要着力建立服务考生、方便中职学校的灵活的招生工作机制,坚持中职招生“五放开”政策,加强宣传,继续强化中招工作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奖励制度和通报批评制度;要狠抓“四率”,努力提高初三毕业生巩固率、中考报考率、填报志愿率和录取报到率,确保中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培训工作机制。要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同志从事招生考试工作,在我市建立起一支稳定而高素质的招生队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中考中招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责任心、主动性和前瞻性,同时,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其依法治考治招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市对县区、县区对学校、学校对班主任、班主任对考生、家长的一级对一级的政策培训工作机制,要让每一位招生工作人员尤其是班主任老师正确理解、把握今年的招生政策,并使考生、家长周知。   

(三)严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招生部门、各相关学校要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完善层层负责的签名负责制,严格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失职人员要给予严肃处理。

五、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进一步规范中考中招工作秩序

(一)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秩序。各县、区教育局,各中考考点及各初中报名学校要充分认识对中考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艰巨性,进一步规范考试组织程序和考试秩序,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

(二)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制定严格而完善的安全保密制度。要以试卷安全保密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试卷、考生电子档案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等方面的安全保密工作。各级招生机构和相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数据信息的管理,严防被未经许可的招生单位和“黑中介”利用,扰乱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

(三)规范招生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和各相关学校要继续严格贯彻执行芜监发[2006]1号和市教育局教监[2007]5号等文件精神,强化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

各高中阶段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我市中招工作“六不得”: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有偿招生;各普通高中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30%,择校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不得采取变相择校行为,坚决制止同城范围内“借读”;不得向生源学校和考生发布虚假广告;不得擅自违规招收新生,更不得擅自重复招收已被招生部门认可录取的新生。

各生源学校要严格执行“三不准”,即不准向没有招生资质的学校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准接受或索要招生学校的钱物或有价证券;不准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志愿。

加大对中考中招工作的全程监督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做好“六监督”,即报名工作监督、考生相关资格审核认定与公示工作监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督、考试工作监督、志愿填报工作监督、录取工作监督。继续邀请市人大、政协、市监察局全程参与中招录取。要向全社会公开设立中考中招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加大对招生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四)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学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附件:芜湖市2008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请点击下载)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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