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师范大学开始实行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经各学院推荐,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63名教师被聘任为本科专业建设负责人。 这些教师将承担有关专业建设的各项任务,保证专业建设目标的落实。学校给他们以相应的责、权、利,实行聘任制,任期两年,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学年末组成专家组,对专业建设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考核。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2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