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进程
5月27日:
1.召开录取工作会议,将模拟投档数据下发各接受院校。
2.下发2009年“专转本”录取工作文件。
3.各院校登录我院“专转本”招生录取网站(网址另发),下载2009年“专转本”录取软件和使用说明。
5月31日:
各接受院校必须在当日17:00前完成以下工作:
⑴按附件1要求,将本校各基本投档单位的调档比例,传真(025-86299054)至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现场录检组。凡在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投档比例的接受院校,我院一律按1:1进行投档。
⑵为尽可能完成招生计划,各院校根据模拟投档后提供的线上生源情况,在不突破本校计划总数的前提下,可自主对本校同报考类别中的相同(相近)专业的计划作适当微调,并填妥“专业计划调整表”(附件3)传真(025-86299056)至录取现场计审组。调整的原则是:可将线上生源不满专业的计划数调整到线上生源已满的专业(不可逆向调整,不可跨类调整)。
6月1日:
1.根据审定同意后的院校投档比例和计划调整情况,我院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过程是:按考生志愿,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院校专业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即向该院校投档。
2.院校按照考生分数和报考志愿等条件,决定考生的录取与否及预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此结果进行解释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
6月2日:
1.接受院校上载预录取和预退档结果,录检组审核院校的上载数据,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通知院校。
2.打印并审核新生录取名册。
6月3日:
公布征求志愿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公布征求志愿录取办法。
6月4日至6月6日:
推荐院校完成省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的征求志愿填报工作。
6月7日:
推荐院校中午12时前上报各校征求志愿填报数据光盘。
6月7日至6月9日:
征求志愿阶段及降分阶段的投档及录取工作。